善用「強制險」=> 大多數不知道執行自己的權益
昨天去朋友那,朋友的老公騎機車,被小貨車撞倒了,左小腿骨折,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,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,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,又無法得到理賠。聽完,提醒他,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,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(載明提到肇事者逃逸)。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,就OK了。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!沒關係,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,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。整理一下:
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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